编号:2026-007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于2026 年3 月26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和制度的规定,现将2026 年度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1 月1 日至2026 年12 月31 日
三、薪酬方案
(一)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 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其薪酬由以下 部分组成:
(1)基本薪酬
基本薪酬是履行岗位职责获得的基本报酬及其他补贴、福利和社会保险等, 主要考虑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等因素确定,不进行考核, 按月度发放。
(2)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是完成业绩考核目标获得的风险责任报酬,以公司、部门经营业绩 及个人绩效目标达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和绩效评价。公司应当确定一定比例的绩 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3)中长期激励
中长期激励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关的收入,是对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 献的奖励,公司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通过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以及其 他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方式实施中长期激励,并实施相应的绩效考核 与绩效评价。具体实施需另行制定专项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 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履行审批及披露程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意见。
2、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根据独立董事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及市 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建议,并经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通过后确定。独立董事津贴按10 万元/人/年(税前)发放, 不参与经营业绩考核,不享受公司其他收入、社保待遇等。
(三)其他规定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津贴为税前收入,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 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薪酬的发放、止付追索(如有)、考核 与调整等操作事宜,按照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实施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