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27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 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5 年4 月18 日召开了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大决议有效期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 延长12 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6 年4 月18 日。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 证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6 年3 月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 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的 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12 个月,即有效期延长 至2027 年4 月18 日。除延长上述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 方案及授权的其他事项内容不变。
本次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 效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3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