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海越(600387)_公司公告_退市海越:海越能源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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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海越:海越能源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05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年6月14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6月16日—2025年7月4日
预计回购金额3,000万元(含)—5,000万元(含)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3,822.39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8.16%
累计已回购金额3,451.35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0.83元/股—0.96元/股

1、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已交易15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剩余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将停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

2、2025年7月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603.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9%,支付的总金额为572.72万元。

3、公司短期内预计无法满足重新上市条件,且暂无此计划。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且

公司股票复牌后起至退市整理期结束之日(预计为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7月4日),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0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披露的《海越能源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6)。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一)2025年6月19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5年6月20日披露的《海越能源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中,详细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

(二)2025年7月4日,公司完成股份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8,223,9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6%,回购最高价格0.96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0.83元/股,回购均价0.90元/股,使用资金总额3,451.35万元。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使用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5年6月14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详见《海越能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5-045)。经自查,首次披露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类别回购前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64,095,97213.6964,095,97213.69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404,048,49286.31404,048,49286.31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0038,223,9488.16
股份总数468,144,464100468,144,4641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本次回购股份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相关要求,在三年内按照披露的用途用于公司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后续如未实施,在三年期限届满前经股东大会授权后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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