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董事会人数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人数由13名调整为11名,其中非独立董事由8名调整为6名,独立董事5名保持不变。
二、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本次调整董事会人数以及变更法定代表人产生方式等事项,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章程条款 | 本次修订前的内容 | 本次修订后的内容 |
| 第九条 |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 |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前述人员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 |
| 第一百一十二条 |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四、其他事项
1.公司本次调整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2.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至上述业务相关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事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定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