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副总裁增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裁邓惠霞女士于2025年7月2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增持金额为35.10万元,增持公司股份6,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14%。?本次增持不触及权益变动报告义务?本次增持不会导致股东身份发生变化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增持主体名称 | 公司董事、副总裁邓惠霞女士 |
| 增持主体身份 |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是?否控股股东或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__________ |
| 增持前持股数量 | 185,700股 |
| 增持前持股比例(占总股本) | 0.0409% |
二、增持股份情况
| 增持主体名称 | 公司董事、副总裁邓惠霞女士 |
| 增持股份种类 | 公司A股股份 |
| 增持股份实施期间 | 2025年7月29日 |
| 增持股份对应方式及数量 | 2025年7月29日,公司董事、副总裁邓惠霞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平台实施增持,具体增持情况为,A股:6,300股 |
| 增持股份金额 | A股:35.1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
| 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 | A股,0.0014% |
| 增持完成后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 | 192,000股 |
| 增持完成后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 0.0423%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公司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公司董事、副总裁邓惠霞女士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披露公告发布之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3、本次增持主体暂未提出后续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5、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
6、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进行管理,并督促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