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年12月31日
EY安永
Ernst & Young Hua Ming LLP Level 17, Ernst & Young Tower Oriental Plaza, 1 East Chang An Avenue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China 100738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巿东城区东长安街1 号 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 层 邮政编码: 100738
电话· : +86 10 5815 3000 Fax 传真· : +86 10 8518 8298 ey.com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13329_B01号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 我们审计了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 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 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 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 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EY安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13329_B01号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宋 从 越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汪洋一粟
2026 年3 月26 日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