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 议 资 料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3 月16 日
会议议程
一、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介绍现场会议出列席情况
三、宣读现场会议议程
四、宣读现场会议须知
五、宣读议案
(一)普通决议案
1.审议《关于申请注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 资格并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六、股东讨论审议议案
七、通过现场会议计票人和监票人名单
八、现场参会股东进行书面表决投票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宣布表决结果及决议草案
十一、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宣布会议结束
会议信息
一、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二、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2026 年3 月16 日14 点 30 分
三、网络投票日期及时间:2026 年3 月16 日,采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昌东大道 7666 号江铜国际广场公司会议室
五、见证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议案一
关于申请注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会员资格并注册发行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为有效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灵活运用不同债券产品优 势,公司申请注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并向中国银行间 市场交易商协会申报注册并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 “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品种为中期票据、超短期融 资券等,其中,中期票据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超短期融资券不超 过100亿元人民币,注册审批通过后24个月内额度有效,募集资金用 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或项目并购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规定的用途,具体用途以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方案拟定如下:
(一)注册发行规模及品种
公司拟注册并发行中期票据不超过150亿元(含150亿元)人民币, 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100亿元(含100亿元)人民币。
(二)发行对象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拟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 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者除外)。
(三)发行期限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根 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
(四)发行方式
公司将采取公开发行方式,拟分期发行。
(五)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或项目并购 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具体用途以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六)关于本次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 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 权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和公司股东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本次债务融资 工具的具体注册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发 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及品种、发行利率或 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对象、发行方式、一次或分期发行及发 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发行条款、募集资金具体用途、信用评级安 排、具体申购办法、还本付息、偿债保障和上市安排、确定承销安排 等与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参与此次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中介机构;
3.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申请上市、挂牌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 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上市、挂牌相关的全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募集 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和各种公告等,并根据国家 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等要求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如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或监管机构的相关政策或
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必须由股东会重新决议的事项外,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监管机构的意见(如有)对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 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相关工作;
5.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及上市、挂牌有 关的其他事项。
在上述授权基础上,同意董事会再授权由任意两名执行董事组成 的董事小组,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 及上市有关的一切事项。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