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600350)_公司公告_山东高速: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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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600350证券简称:山东高速公告编号:2025-082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担保对象被担保人名称山东舜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5,000.00万元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5,000.00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1,830,180.00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42.28
特别风险提示□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况下□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为满足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齐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高速”)于2025年11月21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其全资子公司山东舜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债权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两年,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公司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52.92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齐鲁高速为山东舜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0.50亿元的担保额度。授权担保有效期内,不同子公司(含收购、新设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4日和2025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7)和《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本次担保金额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

(三)本次担保情况

被担担保被担截至目前本次新增担保担保
保方保方方持股比例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担保余额(万元)担保额度(万元)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预计有效期否关联担保否有反担保
一、对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齐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舜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0%35.00%5,000.005,000.000.11%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到期日另加两年

根据公司于2025年4月4日披露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齐鲁高速对山东舜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50亿元,对被担保方的可用担保余额为0。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舜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齐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法定代表人刘庆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2306901426P
成立时间2015年1月15日
注册地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三区4号楼2110室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禁燃区内不得含有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用石加工;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显示器件销售;安防设备销售;交通设施维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休闲观光活动;农副产品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安全咨询服务;消防技术服务;消防器材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公共安全管理咨询服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园区管理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旅客票务代理;游览景区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安全评价业务;旅游业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未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22,330.9121,068.18
负债总额7,816.776,957.08
资产净额14,514.1414,111.09
营业收入14,917.8835,225.42
净利润403.051,352.90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无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2、债务人:山东舜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3、保证人:齐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保证期限: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

债权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两年。

8、其他股东担保情况:无

9、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担保事项符合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人经营稳定,资信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上述担保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和2025年6月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金额未超过《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披露的担保额度,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83.02亿元,其中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已批准的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182.26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42.28%、42.10%。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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