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600340)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的议案 ...... 4
议案二: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
议案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办法 ...... 9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下午15:00会议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固安科创中心二层会议室8会议主持人:董事兼总裁赵威先生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本次股东大会须知
二、董事会秘书黎毓珊女士报告会议出席情况
三、会议主持人宣读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的议案
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
五、记名投票表决上述议案
六、监票人公布表决结果
七、会议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八、见证律师宣读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九、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签署股东大会决议
十、会议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结束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根据《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次会议注意事项如下:
一、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出席本次大会对象为在股东参会登记日已办理登记手续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共同维护大会秩序,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要求发言必须事先向大会秘书处登记,登记后的发言顺序按其所持表决权的大小依次进行。
四、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进行自我介绍。每一位股东发言不超过五分钟。股东提问时,大会主持人可以指定相关人员代为回答,相关人员在回答该问题时也不超过五分钟。大会主持人可以拒绝回答与大会内容或与公司无关的问题。
五、为保证大会顺利进行,全部股东发言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董事会欢迎公司股东以各种形式提出宝贵意见。
六、议案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的股东在对每一项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时,只能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之一,并在表决票上相应意见前的方框内打“√”,如不选或多选,视为对该项议案投票无效处理。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上述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登记备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规范主板上市公司运作,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文件,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废止。同时,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因此,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及其他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夏幸福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79)及《华夏幸福公司章程》。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议案二: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现对《股东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2月16日披露的《华夏幸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及《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21日上午收到公司股东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邮件,提议对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股东会议事规则》(2014年9月修订版)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14年9月修订版)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版)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版)(临时提案调整意见) |
| 第七十九条除《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行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外,公司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均由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在审议该等担保事项时,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 第七十八条除《公司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担保行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外,公司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均由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在审议该等担保事项时,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 第七十八条除《公司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担保行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外,公司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均由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在审议该等担保事项时,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
第八十二条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的任一计算标准均符合下述标准要求的,董事长可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下;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以下;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下;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下;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下;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董事长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
| 第八十二条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的任一计算标准均符合下述标准要求的,董事长可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下;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以下;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下;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下;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下;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董事长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 | 第八十一条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的任一计算标准均符合下述标准要求的,董事长可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下;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下;3、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以下;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下;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下;6、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下;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董事长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 | 不作修改。 |
除上述调整及序号根据内容相应调整外,已经于2025年12月16日披露的《股东会
议事规则》其他内容未作调整。经公司董事会核查,本次临时提案程序及提案内容,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的议案》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将原《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取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调整后的《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重新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经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及《关于取消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夏幸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调整后的《华夏幸福股东会议事规则》(调整版)。
上述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议案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现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夏幸福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办法
1、股东大会议案的通过,由股东以现场记名方式或网络方式分别表决。
2、本次表决由两名监票员、两名计票员执行各项有关事宜,并由监票员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3、议案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的股东在对每一项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时,只能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之一,并在表决票上相应意见前的方框内打“√”,如不选或多选,视为对该项议案投票无效处理。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办法上述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4、现场投票的股东如不使用本次会议统一发放的表决票,或加写规定以外的文字或填写模糊无法辨认者视为无效票。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