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价格和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由3.53元/股调整为3.52元/股;发行数量不作调整;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591,255.32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89,580.37万元(含本数)。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价格及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依据
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本次发行方案,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及募集资金总额将作出相应调整。
(一)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3.53元/股,即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
=P
-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
=P
/(1+N)
两项同时进行:P
=(P
-D)/(1+N)
其中,P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P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二)本次发行数量本次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674,944,241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将随除权后的公司总股本进行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审核文件的要求或协议相关约定相应调整。
(三)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91,255.32万元(含本数)。根据发行数量乘以发行价格确定。
二、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2025年6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有关事项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在符合相关前提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有权根据届时情况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
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3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5,583,147,471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为72,580,917.12元,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70,122,606.70元的15.44%,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送股。
2025年9月22日,公司披露了《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此次权益分配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9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9月30日。本次权益分配于2025年9月30日实施完毕。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总额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2025年权益分派已实施,现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总额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为:调整前的发行价格3.53元/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3元=3.52元/股(向上取整保留两位小数)。
(二)募集资金总额
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591,255.32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89,580.37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亿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 1 | 油气储运工程总承包项目 | 217.20 | 41.28 |
| 1.1 | 伊拉克巴士拉石油公司巴士拉省海水输送管道总包项目 | 180.32 | 36.88 |
| 1.2 |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布扎比天然气公司巴伯油田和布哈萨油田天然气管线总包项目 | 36.88 | 4.40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17.68 | 17.68 |
| 合计 | 234.88 | 58.96 |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拟投入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程序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具体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