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获得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近日,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集团”)出具的《关于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批复》(中国石油财务〔2025〕137号),中国石油集团原则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1,674,944,241股(含)A股股份的总体方案。
本次发行的总体方案需在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发行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