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变卖完成过户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珠峰”或“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城国际”)被变卖的3,500,000股公司股份已完成过户。
●本次变卖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后,塔城国际持股比例由3.07%降至2.69%,塔城国际连同其(控股的)一致行动人中国环球新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技”)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7.98%减少至7.59%。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指引第15号》”)等相关规定,投资者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相关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本次变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一、本次变卖的基本情况
京东资产交易平台(https://zcpm.jd.com/gov)于2025年7月14日上午10时至2025年7月24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竞买人以33,725,000元拍得3,500,000股西藏珠峰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变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二、本次变卖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向塔城国际核实,本次被变卖的3,500,000股公司股份已于2025年7月21日完成过户登记,塔城国际持有的公司股份由28,065,116股降至24,565,116股,持股比例由3.07%降至2.69%,塔城国际连同其(控股的)一致行动人中环技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由72,929,496股降至69,429,496股,持股比例由7.98%降至7.59%。
三、其他相关说明事项
1、本次变卖过户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指引第15号》等相关规定,投资者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相关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本次变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