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燃气(600333)_公司公告_长春燃气:九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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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30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十次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8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际到会10人。公司监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志宇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要求,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2、议案3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燃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和修订、废止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4、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燃气关

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此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议案2、议案3及议案4相关内容,股东会会议通知另行公告。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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