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1证券简称:宏达股份公告编号:临2025-089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1.基本信息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初始成立于1988年6月,2013年11月27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
号楼三单元
号;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四川华信自1997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51人,注册会计师13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人。
四川华信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6,242.5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242.5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302.69万元;四川华信共承担38家上市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4,478.80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建筑业等。四川华信审计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为10家。2.投资者保护能力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次、行政处罚
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1.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1:黄敏黄敏,注册会计师时间为1998年5月8日,自1998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科志人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等。
签字注册会计师2:何晓钰何晓钰,注册会计师时间为2019年6月,自2016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6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年审计项目包括: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勇
李勇,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08年10月,2010年5月至今在本所执业,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负责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敏、何晓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勇,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四川华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协商确定,与2024年度审计费用相比减少20万元,审计费用变化未超过20%。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对四川华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从业经历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承接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应条件和胜任能力,审计收费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期间,四川华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能够客观、独立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顺利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向公司建议,
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议案。该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生效日期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