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303编号:临2025-057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中关于“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的规定,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召集人亦于本次会议上做出了相应说明。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
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