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53号)核准,公司2022年6月非公开发行股票36,651,93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8.4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09,999,977.9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0,230,727.8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99,769,250.11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验字[2022]2-0005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1,409,999,977.92元,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等费用后的1,402,676,438.04元已于2022年6月7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399,770,981.23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9,295,476.37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9,352,191.25元,其中募集项目已使用金额1,731.12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5年度,本公司以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0元。
截至2025年
月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399,770,981.23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2年6月7日 |
| 本次报告期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项目 | 金额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1,409,999,977.92 |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 10,230,727.81 |
| 二、募集资金净额 | 1,399,769,250.11 |
| 减: | |
|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1,399,770,981.23 |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
| 暂时补流金额 | |
| 现金管理金额 | |
| 银行手续费支付及汇兑损益 | 2,621.47 |
| 其他 | |
| 加: | |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9,354,812.72 |
| 其他 | |
|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9,350,460.13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并经公司2025年8月13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使用募集资金的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落实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2年6月24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伍家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保荐机构及前述专户银行均严格按照协议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
月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2年6月7日 |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报告期末余额 | 账户状态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营业部 | 9550880026488800315 | 5,398,546.72 | 使用中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营业部 | 717900006010969 | 1,389,202.81 | 使用中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伍家支行 | 42250133150100001175 | 2,562,710.60 | 使用中 |
| 合计 | 9,350,460.13 | ||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12月
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2年6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643.9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费用人民币50,431.67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
212.26万元(不含增值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大信专审字[2022]第2-00036号)。
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公司(含子公司)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先行垫付上述相关支出,后续按月统计公司(含子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金额,每月结束后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转至公司(含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等额置换公司(含子公司)自有资金已支付的款项,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公司严格按照议案要求进行募集资金使用。
2024年度,公司已置换募集资金
笔,共计66,348,934.36元。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募投项目年产5,000吨新型酶制剂绿色制造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为匹配酶制剂生产线现有的工艺设备技术,考虑到未来酶制剂产品市场需求可能出现快速增加和日后其余生物制品的发展,由原来规划的新建年产3,500吨酶制剂和搬
迁年产1,500吨酶制剂制造项目变更为全部新建实施年产5,000吨酶制剂绿色制造项目,同时投资预算由33,988万元变更为40,170万元,投资增加6,182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核查意见》。本次仅对实施方案进行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涉及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相关情况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2-115号”公告。
2022年
月
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变更募投项目年产5,000吨新型酶制剂绿色制造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117号”公告。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年产5,000吨新型酶制剂绿色制造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与投入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由原计划的2023年
月延期至2023年
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年产5,000吨新型酶制剂绿色制造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涉及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相关情况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3-035号”公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情况详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其他情形。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安琪酵母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安琪酵母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