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汽车(600297)_公司公告_R汇车1:关于“汇车退债”持有人申报收购意愿的第十四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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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汇车1:关于“汇车退债”持有人申报收购意愿的第十四次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400245 证券简称:R汇车1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转债代码:404004 转债简称:汇车退债 公告编号:2025-129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汇车退债”持有人申报收购意愿的第十四次

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债券持有人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汇车退债”(以下简称“本次收购”)。公司已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汇车退债”持有人收购部分债券及“汇车退债”中长期处置意向的议案》。本次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向“汇车退债”持有人收购部分债券及“汇车退债”中长期处置意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6)(以下简称“《收购债券公告》”)。

2、截至权益登记日(2025年11月11日)下午收市时,已完成确权登记的债券

持有人可于2025年11月14日9:00至12月4日下午15:00,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线上申报”)方式,就是否接受本次收购向公司申报意愿;未完成确权登记的债券持有人或因特殊原因未能通过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申报意愿的债券持有人,可在2025年11月28日上午9:00至12月11日下午15:00,通过证券公司、托管人线下申报意愿。通过线下方式申报意愿的具体实施安排详见公司于全国股转系统网站披露的《关于“汇车退债”线下参与本次收购意愿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4)(以下简称“《线下申报公告》”)。

3、本次收购的“汇车退债”需符合本次《收购债券公告》中收购方案所确定的

各项条件。

4、截至权益登记日已完成确权登记的债券持有人需依据公司发布的《关于“汇车退债”持有人通过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申报收购意愿的通知》,及时参与线上申报,以保障自身在本次收购中的权益。为协助债券持有人顺利完成本次意愿申报,各证券公司、托管人将主动联系债券持有人,就线上申报意愿所涉用户注册、身份认证、意愿申报等全流程操作提供指导,若因债券持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等情形,致使各证券公司、托管人未能实际与债券持有人取得联系的,请债券持有人及时联系债券托管的证券公司、托管人。

5、对于未能在权益登记日前完成确权工作的债券持有人或因特殊原因未能通过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申报意愿的债券持有人,若希望参与本次收购的,可在2025年11月28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1日下午15:00(以下简称“线下意愿申报时间”)向发行人及时进行意愿申报,以保障自身在本次收购中的权益。各证券公司、托管人也将向该类债券持有人征集意愿。如债券持有人对流程有任何疑问,可联系其债券托管的证券公司、托管人咨询相关情况。

6、关于本次收购线上申报的相关事宜,公司已于2025年11月7日在全国股转

系统发布《关于“汇车退债”持有人通过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申报收购意愿的通知》。关于本次收购线下申报的相关事宜,公司已于2025年11月27日在全国股转系统发布《关于“汇车退债”线下参与本次收购意愿申报的公告》,现对本次线上申报和线下申报的相关事项予以提示。

一、本次申报收购意愿的事项

持有“汇车退债”的持有人就是否参与本次收购向公司申报意愿,即是否接受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收购“汇车退债”持有人持有的符合条件的“汇车退债”进行意愿申报。

本次收购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收购债券公告》。

二、本次申报收购意愿的基本安排

(一)参与收购意愿申报的主体

截至权益登记日(2025年11月11日)下午收市时,已完成确权登记的债券持有人可于2025年11月14日起,通过线上申报方式,就是否接受本次收购向公司申报意愿;未完成确权登记的债券持有人或未能通过线上申报方式申报意愿的债券持有人,可于2025年11月28日起,通过线下申报方式,就是否参与本次收购向公司申报意愿(以下简称“线下申报”),线下申报的具体实施安排详见公司于全国股转系统网站披露的《关于“汇车退债”线下参与本次收购意愿申报的公告》。

(二)收购意愿申报时间

自2025年11月14日上午9:00 至 2025年12月11日下午15:00。

其中,通过线上申报方式申报意愿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2月4日期间每个交易日的9:00-15:00,线上申报意愿时间总计15个交易日;通过线下申报方式申报意愿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上午9:00至12月11日下午15:00。

(三)收购意愿线上申报流程

公司此次借用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开展线上意愿申报,债券持有人注册成为中国结算网络服务用户并完成身份认证后,可通过线上申报方式申报意愿。请债券持有人尽早完成用户注册、身份认证,以免延误申报,具体操作如下:

1.用户注册

债券持有人可访问中国结算在线服务渠道(见下表)注册成为中国结算网络服务用户。

中国结算在线服务渠道注册方式
网上营业厅通过电脑访问www.chinaclear.cn,点击“用户注册”-“我是投资者”,根据页面提示完成用户注册。
微信公众号(仅支持个人投资者)微信关注“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点击“我的账户”-“账户注册”,根据页面提示完成用户注册。
中国结算APP(仅支持个人投资者)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中国结算”下载,打开APP,点击“我的”-“账户与安全”-“注册”,根据页面提示完成用户注册。

2.身份认证

投资者通过注册用户时选择的在线服务渠道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个人投资者

①以居民身份证件开立证券账户的投资者

该类投资者建议通过银联认证方式进行身份认证。投资者可输入名下任意一张银联银行卡卡号以及在对应银行预留的手机号码,并在预留手机号码收到银联发送的验证码后,输入该验证码完成身份认证。通过银联认证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的过程中,若系统提示“一码通账户记录的身份信息与您提供的身份信息不完全匹配”,则说明该投资者以一代15位居民身份证开立证券账户,请该类投资者联系托管的证券公司更新身份证信息,并在更新身份证信息后的次一交易日再次进行身份认证。

②以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暂住证、护照等证件开立证券账户的投资者

该类投资者建议通过交易报盘方式进行身份认证。投资者填写持有“汇车退债”的证券账户号码后,将收到一个8位数字校验号码。投资者在交易时间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等)按照以下信息输入委托买入指令后,即可完成身份认证。

委托买入指令
证券代码369991
证券简称中登认证
委托指令买入
委托价格1.00
委托数量(校验号码)投资者收到的8位数字校验号码

若投资者在交易报盘认证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联系托管的证券公司协助解决。

(2)机构或产品投资者

该类投资者建议通过交易报盘认证方式进行身份认证。投资者填写持有“汇车退债”的证券账户号码后,将收到一个8位数字校验号码。投资者在交易时间

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等)按照以下信息输入委托买入指令后,即可完成身份认证。

委托买入指令
证券代码369991
证券简称中登认证
委托指令买入
委托价格1.00
委托数量(校验号码)投资者收到的8位数字校验号码

若投资者在交易报盘认证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联系托管的证券公司或托管人协助解决。上述用户注册、身份认证等操作指引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

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网络投票服务-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操作指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上营业厅及微信营业厅用户手册》

2.1.1绑定一码通”相关说明。

3.线上申报意愿

债券持有人通过注册用户时选择的在线服务渠道登录后,在“网络投票”栏目点击“我的投票”,进入【关于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向“汇车退债”持有人收购部分债券的议案】的申报界面。

符合申报条件的债券持有人在2025年11月12日上午11:00后可在投票列表看到本次意愿征集“待投票”界面。2025年11月14日9:00后,债券持有人可点击“我要投票”进入意愿申报页面,仅可选择“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项之一进行意愿申报。

(1)赞成。债券持有人选择“赞成”并点击提交的,即【表明该债券持有人同意接受公司按照《收购债券公告》中“汇车退债”收购方案规定的各项条件和约定收购其所持有的“汇车退债”,公司与债券持有人之间的收购协议达成,本次收购方案即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公司将不再另行与债券持有人签署书面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双方应当按照本次收购方案执行】。

(2)反对或弃权。债券持有人选择“反对”或“弃权”并点击提交的,即【表明该债券持有人不同意接受公司收购其所持有的“汇车退债”】。

申报议案名称及议案序号如下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申报意愿填写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填写申报意愿
1.00《关于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向“汇车退债”持有人收购部分债券的议案》

债券持有人选择“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项之一后,点击“提交”,即完成意愿申报。债券持有人已通过线上申报方式完成意愿申报的,不可通过线上申报方式再次申报、更改或撤销申报意愿。线上申报方式意愿申报时间结束后,不再另行开放。

(四)线上申报结果查看

债券持有人完成意愿申报后,可通过注册用户时选择的在线服务渠道查看意愿申报结果。

(五)线上申报注意事项

1.债券持有人通过线上申报方式申报意愿的,仅产生以线上申报方式作出是否同意接受本次收购方案的明确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仅构成对参与本次收购的债券持有人的意思表示的收集,不应视为组织或召开任何形式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股东会,债券持有人通过线上申报方式进行意愿申报的,仅在债券持有人本人和公司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不影响其他债券持有人意愿申报的效力。

2.在意愿申报期间内,债券持有人作出一次或多次申报意愿的,如其中包含“同意参与本次收购”的意愿,即视为债券持有人同意发行人按照《收购债券公告》项下收购方案规定的各项条件和数量收购债券持有人持有的部分或全部“汇车退债”债券。

3.中国结算仅对本次收购意愿线上申报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不对本次收购意愿线上申报行为的真实性、有效性作保证,线上申报意愿结果仅供发行人用以开展本次收购,本次收购最终收购结果以发行人按照收购方案确定结果为准。

(六)线下申报的实施程序

“汇车退债”持有人应在线下意愿申报期间通过向其所持有的“汇车退债”所对应的托管券商提供本公告所载的线下申报相关资料的方式申报同意参与本次收购。债券持有人作出一次或多次申报意愿的,如其中包含“同意参与本次收购”的意愿,即视为债券持有人同意发行人按照《收购债券公告》项下收购方案规定的各项条件和数量收购债券持有人持有的部分或全部“汇车退债”债券。托管券商核实线下申报信息的准确性,对于所提供线下申报信息不满足要求的,托管券商将通知“汇车退债”持有人予以补正。由于债券持有人自身原因未在线下意愿申报时间内提供申报资料或所提供申报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其所持有的“汇车退债”将无法被收购。

托管券商将在2025年12月11日汇总意愿申报结果形成《xx证券公司/托管人关于“汇车退债”收购方案意愿征集情况信息表》,并通过指定邮箱将债券持有人收款银行账户、原持有“汇车退债”的沪市证券账户或深市证券账户及《xx证券公司/托管人关于“汇车退债”收购方案意愿征集情况信息表》报送至公司及其主办券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将依据《XX证券公司/托管人关于“汇车退债”收购方案意愿征集情况信息表》开展后续的债券注销事宜,若通过线下方式向发行人申报关于接受本次收购的意愿,相关款项由发行人自行支付。具体债券注销及资金划付安排详见《收购债券公告》《线下申报公告》。债券持有人需自行承担线下申报相关费用。

(七)线下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汇车退债”持有人进行线下申报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有未确权债券的证券证明材料(可以为托管券商出具盖章持仓证明文件等其他有效文件)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线下申报回执(参见附件1)。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有未确权债券的证券证明材料(可以为托管券商出具盖章持仓证明文件等其他有效文件)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线下申报回执(参见附件1)。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持有未确权债券的证券证明材料原件(可以为托管券商出具盖章持仓证明文件等其他有效文件)、线下申报回执(参见附件1)。

债券持有人提供的未确权债券的证券证明材料应为原件,且盖章日期应在权益登记日及之后。

提供的线下申报回执中债券持有人(自然人姓名或机构名称)与银行账户名称及未确权债券持有人姓名或营业执照机构名称需完全一致,否则将可能无法参与本次收购。

三、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一)公司

名称: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电话:021-2403 2833

(二)主办券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21-2026 2389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2日

附件1: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汇车退债”持有人线下申报回执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汇车退债”持有人线下申报

回执确认本人/本单位持有“汇车退债”,拟参与《关于向“汇车退债”持有人收购部分债券及“汇车退债”中长期处置意向的公告》中提及的收购意愿申报。

1、债券持有人姓名/名称:

2、债券持有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3、证券账户号码:

4、持有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100元为一张):

5、本人/本单位已经知悉本次收购方案,本人/本单位意愿如下:

编码事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向“汇车退债”持有人收购部分债券及“汇车退债”中长期处置意向的议案

注1:请在“事项”栏目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打“√”;注2: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无效;注3:证券账户号码填写,对于截至11月11日下午收市时仍未完成确权登记的债券持有人,请填写原持有“广汇转债”的原沪市证券账户号码;对于截至11月11日下午收市时已完成确权登记的债券持有人,请填写在退市板块持有“汇车退债”的深市证券账户号码。

如就本次收购明确表示“同意”,请填收款账户信息:

6、收款账户信息:

(1)银行账户名称:

(2)开户银行:

(3)银行账户号:

7、联系电话:

8、电子邮箱:

债券持有人(自然人签字/机构单位盖章) :

年 月 日

温馨提示:为提高登记效率,请确保债券持有人(自然人姓名或机构名称)与银行账户名称及债券持有人姓名或营业执照机构名称完全一致,否则将可能无法参与本次收购,谢谢!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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