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119 证券简称:西创5 主办券商:华源证券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8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会议召开地点:包头骐骥酒店会议室(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建华路18号)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苏宏伟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1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11,081,8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1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72,306,9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7人,独立董事刘元锁、张超因公务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10,232,97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反对股数848,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10,232,97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反对股数848,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10,232,97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反对股数848,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09,577,27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反对股数848,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弃权股数655,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通券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邹松生律师、尧敏经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上海通券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