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仪(600290)_公司公告_华仪3:关于重整期间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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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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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400203 证券简称:华仪3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期间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温州中院”)(2025)浙03破58号之一《决定书》,准许公司在重整期间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主要内容

2025年8月11日,公司向温州中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温州中院许可公司在重整期间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温州中院认为,公司相关业务专业性较强并具有较高的营运价值,且公司管理团队完整,熟悉自身的财产、业务、债权债务等情况。管理人亦已制定监管办法,在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期间,对公司印章证照使用、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监督。综上,在管理人监督下,公司自行管理财务和营业事务具有可行性,且更有利于维持债务人资产价值、保障全体债权人利益、高效推进重整程序。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决定如下: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二、风险提示

公司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2025)浙03破58号之一《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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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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