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份冻结概述
(一)基本情况
股东乐清市聚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36,043,166股被冻结,占公司总股本17.9027%。在本次冻结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36,043,166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冻结期限为2025年6月26日起至2028年6月25日止。
(二)本次股份冻结的原因
近日,公司经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获悉,公司控股股东乐清市聚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136,043,166股公司股份被司法再冻结,本次司法再冻结“质权人/司法冻结执行人名称”为“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浙01执保130号”。
(三)股份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包括本次冻结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限制权利的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份冻结事项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股份冻结所涉股东情况
公告编号:2025-038股东姓名(名称):乐清市聚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否为控股股东:是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215,593,762、28.3712%限售股份数及占比:0、0%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164,385,493、21.6324%股份被限制权利的历史情况
1、2021年12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乐清市聚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所持公司股份28,342,327股质押给乐清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3.73%;
2、2021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乐清市聚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所持公司股份136,043,166股质押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17.90%。
上述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2-001)。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