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20证券代码:400055 证券简称:国 瓷5 办券商:东北证券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18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深圳软件园6栋6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刘三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深圳软件园6栋6楼会议室。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58,553,7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47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9,818,8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5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若云、刘佳琦列席会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58,547,18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2%;反对股数6,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无。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议案内容:
无。《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58,547,18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2%;反对股数6,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无。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58,547,18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2%;反对股数6,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无。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58,547,18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2%;反对股数6,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无。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58,547,18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2%;反对股数6,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无。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58,547,18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2%;反对股数6,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皇嘉会审字(2025)HJ275277027号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04,043,807.36元。由于出现亏损,为公司的后续发展,因此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无。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58,547,18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2%;反对股数6,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无。
(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1.议案内容:
无。
公司董事会认为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 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没有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58,547,18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2%;反对股数6,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九)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1.议案内容:
无。
监事会对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述内容进行了核查,认为该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公司监事会对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公司董事会针对相关内容所做的说明均无异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最大限度减少资产减值损失,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58,547,18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2%;反对股数6,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监事会对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述内容进行了核查,认为该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公司监事会对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公司董事会针对相关内容所做的说明均无异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
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最大限度减少资产减值损失,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无。
(十)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无。议案序号
|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1 | 关于2024 | 19,812,228 | 99.9667% | 6,600 | 0.0333%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赵若云、刘佳琦。
(三)结论性意见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
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一)《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