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
2025年
月
日(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091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4,294,668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9464 |
(关联股东祝义财先生及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未计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祝珺先生主持,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会议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李尤女士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租赁沛县商业经营物业
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11,970,500 | 83.7410 | 1,918,268 | 13.4194 | 405,900 | 2.8396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1 |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租赁沛县商业经营物业关联交易的议案 | 11,970,500 | 83.7410 | 1,918,268 | 13.4194 | 405,900 | 2.8396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本次会议议案
为关联交易议案,参会关联股东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会议议案经参会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赵宸、祝静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监管指引第
号》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