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0证券简称:中央商场公告编号:临2025-052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担保对象 | 被担保人名称 |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担保金额 | 36,000.0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1、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18,780.00万元2、泗阳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3,720.00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55.0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170,015.99 |
| 对外担保总额占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71.06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况下?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无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额度审批情况2024年10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11月20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亚百货”)为公司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50,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此担保额度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同意泗阳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简称“泗阳雨润”)为公司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25,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此担保额度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2025年
月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
月
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1、《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拟为公司办理总额不超过54,780.00万元的借款本金最高额担保的议案》,同意新亚百货为公司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54,78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此担保额度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
、《泗阳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拟为公司办理总额不超过13,355.00万元的借款本金最高额担保的议案》,同意泗阳雨润为公司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13,355.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此担保额度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
2025年10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11月21日,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新亚百货为公司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119,78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同意泗阳雨润为公司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42,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此担保额度将于2026年12月31日到期)。
新亚百货为公司在民生银行南京分行办理总额36,000.0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泗阳雨润为公司在民生银行南京分行办理总额36,000.00万元的借款提供13,355.00万元担保,本次担保为续贷担保,续贷期限不超过一年,担保办理完成后,新亚百货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金额为101,000.00万元,泗阳雨润累计为公司担保金额为38,280.00万元,均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新亚百货及泗阳雨润与民生银行南京分行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24-047)、2025年2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25-007)、2025年
月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25-042)。
(二)担保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如下:
新亚百货为公司在民生银行36,000.0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泗阳雨润为公司在民生银行36,000.00万元的借款提供13,355.00万元担保,担保方式及担保期限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临时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重新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 | 祝珺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100134881640F | |
| 成立时间 | 1991年6月22日 | |
| 注册地 | 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79号 | |
| 注册资本 | 112,833.4788万元人民币 | |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
| 经营范围 | 日用百货、食品、卷烟、雪茄烟零售;保健食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文体用品、体育用品、体育器材、一类医疗器械、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家具、装饰材料、矿产品、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电子商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停车场服务;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场地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物业管理;美容美发;室内娱乐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化妆品零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箱包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截至2025年9月30日 |
| 资产总额 | 1,027,781.92 | |
| 负债总额 | 785,515.60 | |
| 资产净额 | 242,266.32 | |
| 营业收入 | 63,323.98 | |
| 净利润 | 3,014.03 |
中央商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本次担保为最高额担保,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及担保方式最终以相关协议实际约定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认为,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形成集团内资源共享的融资平台,支持公司运营及经营发展,有利于经营稳定,本次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借款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累计170,015.99万元,占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1.06%,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169,960.99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55.00万元。公司对外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55.00万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行为,发生于本公司收购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之前)。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