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创业(600278)_公司公告_东方创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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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创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31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人。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

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

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

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所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刘若玲女士,200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刘若玲女士2005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刘若玲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盛先生,201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周盛先生2010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周盛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虞晓钧先生,199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虞晓钧先生1996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虞晓钧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4份。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

处分。3.独立性: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结合目前市场价格水平并与审计机构协商后,在2025年度在公司审计范围和工作内容不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审计总费用不超过255万元人民币(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

万元),与2024年度审计费用基本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年10月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内控审计工作,在2025年度公司审计范围和工作内容不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审计总费用不超过255万元人民币(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21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

万元),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结合目前市场价格水平并与审计机构协商后,同意在2025年度在公司审计范围和工作内容不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审计总费用不超过

万元人民币(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21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40万元),与2024年度审计费用持平。

公司全部

名董事参与本项议案表决,表决结果为: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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