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和《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 1988 年12 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 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 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 号 68 号楼A-1 和A-5 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 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 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 注册。天职 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3 月2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专门委员会2025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聘任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工 作的议案》,同意公司启动开展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聘任工作。
2025 年4 月23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专门委员会2025 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4 月2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5 年5 月22 日经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 意聘请天职国际担任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提供审计 及相关服务。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依据《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及其他 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 年年报工作部署,天职国际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 以及2025 年12 月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开展了审计工作,并出具了 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职国际就事务所自身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 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 充分沟通。天职国际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 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经审计,天职国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的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 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4 月23 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11 月21 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启动聘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工作的议案》。
(三)2025 年12 月8 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专门委员会2025 年第七次会 议暨2025 年年报相关工作会议听取天职国际汇报的《公司2025 年年报审计计划》 《公司2025 年年报内部控制审计计划》,审计委员会现场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 的交流,对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沟通,敦促其 按质按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四)2026 年1 月13 日,根据证监会的规定,公司编制2025 年度财务报 表(未经审计)提交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审计委员会各委员认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列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并出具了同意将未经审计的财务
报表提交审计的书面审阅意见。
(五)2025 年1 月29 日,公司2025 年年报相关工作会议暨第九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了解了公司2025 年度财务状况、审计工作情况、 内部控制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查计划,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评估自评估报告等议案。
(六)2026 年3 月2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 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对公司2025 年度审计关键事项、审计 结论和审计委员会关注的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听取了天职国际《2025 年度审 计工作总结报告》,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同意将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的议案》《关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及公司对其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等。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2025 年度审计工 作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该所在对公司年报审计期间勤勉尽职,遵循执业准则, 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在保证公司财务会计 信息质量和推进公司治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 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 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3 月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