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董事
人,亲自参加会议董事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卫红先生主持,经审议,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签署转让全资子公司浙江省医药工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相关合同的议案;
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转让全资子公司浙江省医药工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已登载于2025年
月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已登载于2025年
月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三、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6年1月5日(周一)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已登载于2025年12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