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 刘锋 | 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 | 2025年11月21日 | 2027年7月24日 | 工作变动 | 否 | 否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刘锋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刘锋先生将按照公司规定做好交接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刘锋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