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特沃(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沃上海)减持公司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5%以上股东特沃上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5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特沃上海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1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集中竞价不超过1%,大宗交易不超过2%)。减持期间为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7月16日。
2025年6月4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特沃上海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现将其本次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特沃(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企业类型 | 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5MA1K3U8816 |
| 成立时间 | 2017年8月11日 |
| 注册资本 | 10万元人民币 |
| 经营范围 |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从事建筑工程机械设备领域内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住所 |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江南大道1333弄11号楼1801室(临港长兴科技园) |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江南大道1333弄11号楼1801室(临港长兴科技园) | ||
| 主要股东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中兵国调(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99 | 99.9 | |
| 中兵顺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01 | 0.1 | |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出于日常运营资金需要,特沃上海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详情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及比例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特沃(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2765.0000 | 16.26 | 2550.0000 | 15.0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765.0000 | 16.26 | 2550.0000 | 15.0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特沃(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交易 | —— | —— | —— | —— |
| 大宗交易 | 2025年6月4日 | 19.70 | 215 | 1.26 | |
| 其它方式 | —— | —— | —— | —— | |
| 合计 | 2025年6月4日 | 19.70 | 215 | 1.26 |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持股5%以上股东特沃上海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特沃上海已按有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5%以上股东特沃上海仍处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