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九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7月14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芜湖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微信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宋志刚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经充分讨论后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