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
| 激励对象 |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
| 一、首次授予部分 | ||||
| 1、数渡科技核心管理人员 | ||||
| 数渡科技核心管理人员(17人) | 48,487,324 | 51.3% | 2.57% | |
| 2、数渡科技其他激励对象 | ||||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数渡科技技术/业务骨干人员(89人) | 30,910,000 | 32.7% | 1.63% | |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 79,397,324 | 84% | 4.2% | |
| 二、预留授予部分 | 15,123,300 | 16% | 0.8% | |
| 合计 | 94,520,624 | 100% | 5% |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激励对象在认购限制性股票时因资金不足可以相应减少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额;
4、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本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