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峰电子(600237)_公司公告_铜峰电子: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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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17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峰电子”、“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铜峰电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70号)核准,公司向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7家(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7,306,59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266.2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39,733.7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3]230Z021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新能源用超薄型薄膜材料项目已于2024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4年12月31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铜峰电子新能源用超薄型薄膜材料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423.82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5年1月3日,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已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入公司基本结算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完成。在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2023年8月15日,公司通过自筹资金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2,045.52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了该部分预先投

入的自筹资金。2023年度,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2,120.38万元;2024年度直接投入10,563.69万元;2025年度直接投入1,067.1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5,796.69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513.20万元;此外,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后的净额为135.90万元,七天通知存款利息为93.1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5年12月31日的余额合计为742.2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2023年8月18日,公司分别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北京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北京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石城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财富广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520261237661000023、1308027029200318233、8112301010900951695)。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银 行 名 称 银行账号 余额 备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北京路支行

520261237661000023742.2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石城路支行

1308027029200318233

已销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财富广场支行

8112301010900951695

已销户合 计

742.29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

募投项目”

)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067.1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12月31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铜峰电子新能源用超薄型薄膜材料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423.82万元用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5年1月3日,上述结余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入公司基本结算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

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了《关于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铜峰电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铜峰电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国元证券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铜峰电子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铜峰电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铜峰电子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铜峰电子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红阳 王 凯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9,733.7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67.10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5,796.6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如有)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本年度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

差额(3)=(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铜峰电子新能源用超薄型薄膜材料项目

否 28,000.00 28,000.00 28,000.00 1,067.10 24,062.98 -3,937.02 85.94

2023年11月其中一条生产线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转固,另一条生产线于2024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转固

1,871.05 是 否

补充流动资金 — 12,000.00 11,733.71 11,733.71 — 11,733.71 — 100.00 — — — 否

合计 — 40,000.00 39,733.71 39,733.71 1,067.10 35,796.69

-3,937.02 — — 1,871.05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投入。募集资金到账后,2023年9月1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045.52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2024年12月31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铜峰电子新能源用超薄型薄膜材料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423.82万元(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以划转资金日的银行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5年1月3日,上述结余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入公司基本结算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本报告期,公司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募投项目尾款及质保金合计1,067.1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尚有余额742.29万元,将继续用于支付募投项目剩余尾款及质保金等。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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