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7证券简称:铜峰电子公告编号:临2025-032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现将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70号)核准,本公司向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7家(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7,306,59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266.2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39,733.7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230Z021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项目----铜峰电子新能源用超薄型薄膜材料项目已于2024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4年12月31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铜峰电子新能源用超薄型薄膜材料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423.82万元(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以划转资金日的银行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完成。本报告期,公司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募投项目尾款及质保金合计987.13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尚有余额822.05万元,将继续用于支付募投项目剩余尾款及质保金等。公司将在全部募投项目尾款支付完成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与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年8月18日,本公司分别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北京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铜陵北京路支行”、“工商银行铜陵石城路支行”、“中信银行合肥分行财富广场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在徽商银行铜陵北京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管理的铜陵石城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管理的合肥财富广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
520261237661000023、1308027029200318233、8112301010900951695)。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余额 | 备注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石城路支行 | 1308027029200318233 | - | 已销户 |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北京路支行 | 520261237661000023 | 822.05 |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财富广场支行 | 8112301010900951695 | - | 已销户 |
| 合计 | 822.05 |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投入。募集资金到账后,2023年9月1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045.52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设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4年12月31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铜峰电子新能源用超薄型薄膜材料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423.82万元(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以划转资金日的银行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39,733.7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87.13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5,716.72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铜峰电子新能源用超薄型薄膜材料项目 | - | 28,000.00 | 28,000.00 | 28,000.00 | 987.13 | 23,983.01 | -4,016.99 | 85.65 | 2023年11月其中一条生产线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转固,另一条生产线于2024年12月达 | 1,245.81 | - | 否 |
|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转固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12,000.00 | 11,733.71 | 11,733.71 | 11,733.71 | 100.00 | - | - | - | 否 | ||
| 合计 | - | 40,000.00 | 39,733.71 | 39,733.71 | 987.13 | 35,716.72 | -4,016.99 | - | - | 1,245.81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投入。募集资金到账后,2023年9月1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045.52万元。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2024年12月31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铜峰电子新能源用超薄型薄膜材料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423.82万元(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以划转资金日的银行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上述表格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