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07元(含税)。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不含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016,899,055.3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不含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不含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671,208,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10,500,216股后,应分配股份数为660,707,78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6,249,544.88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比例为54.50%。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公告披露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份数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现披露以下指标:
|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46,249,544.88 | 178,391,101.68 | 132,141,556.80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214,215,110.7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4,855,038.65 | 407,769,069.20 | 335,929,688.26 |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1,016,899,055.30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356,782,203.36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214,215,110.72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276,184,598.70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570,997,314.08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 现金分红比例(%) | 206.74 |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盈利情况、目前的发展阶段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