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天化(600227)_公司公告_赤天化:关于全资子公司安佳矿业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时间:

赤天化:关于全资子公司安佳矿业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12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安佳矿业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的公告

2025年11月11日,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安佳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佳矿业)及安佳矿业矿长尹阳分别收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矿安监黔煤执六罚〔2025〕48号、矿安监黔煤执六罚〔2025〕49号),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

违法事实:11605采煤工作面采空区范围不清、积水情况不明,未进行综合探查,对比煤矿提供的2025年10月份的采掘工程平面图和2021年9月份的采掘工程平面图,2025年采掘工程平面图中11605采空区走向长度比2021年的采掘工程平面图中缩短了320m,煤矿未对11605采煤工作面实际采空区范围、积水情况进行综合探查,受11605采空区积水威胁的11607采煤工作面正在组织回采作业。以上事实违反了《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七项;《煤矿地质工作细则》第二十二条;《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责令煤矿停产整顿3日(整顿煤矿管理团队思想认识和作风建设,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完善防治水管理工作)、处人民币柒拾万元整的罚款(?700,000.00)。对矿长尹阳处人民币肆

万元整的罚款(?40,000.00)。

二、本次处罚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安佳矿业收到本次处罚决定后将按要求尽快全部整改完毕,本次处罚不会对安佳矿业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督促安佳矿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持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