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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资产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查询公开渠道获悉, 公司持有的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安农商行”) 4.95%股权(折合约4,950 万股)将于2026 年4 月11 日10 时至2026 年4 月12 日10 时(延时除外)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ifa.jd.com/1172) 进行拍卖,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的资产的诉讼及冻结情况
公司持有海安农商行4.95%(折合约4,950 万股)的股权,因申请人中国农 业发展银行江阴市支行(以下简称“农发行江阴”)与被申请人本公司、陆克平、 郁琴芬、陆宇、孙宁玲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农发行江阴冻结。后续因被 申请人未按期履行完毕相关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江阴市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 定书,裁定拍卖、变卖被申请人本公司持有的海安农商行4.95%股权(折合约4, 950 万股)。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 q.com.cn)的“2025-017”、“2026-014”号等公告。
二、本次拍卖的情况
拍卖标的物:公司持有的海安农商行4.95%(折合约4,950 万股)的股权
评估价:21,384 万元
起拍价:14,969 万元
保证金:2,000 元
增价幅度:10 万元
本次拍卖具体情况详见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ifa.jd.co m/1172)。
三、本次拍卖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 序、产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本次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2、受多方面不可控因素影响,本次司法拍卖的评估价格以相关部门指定的 评估报告为基准。
3、因公司目前所涉诉讼较多,已对公司产品招投标或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相关诉讼若后续进入执行阶段,可能存在公司部分资产被司法冻结或拍卖,进而 导致公司业务和资产规模萎缩的风险。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 cn),公司信息以在该渠道披露的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1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