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一、基本概况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收到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阴法院”)的(2025)苏0281破
号公告,江阴法院根据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管理人的申请,依据有关法规,裁定批准阳光集团重整计划并终止阳光集团重整程序。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破产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2025-103)公司近日通过查询公开渠道获悉,控股股东阳光集团已完成股权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变更前的股权结构
| 变更前的股权结构 | 变更后的股权结构 |
| 江苏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9%;郁琴芬,持股比例1%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事项系为推进控股股东重整计划,引入相关综合服务商协助控股股东对资产实施分类重整及处置工作,导致公司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动,后续将持续推进重整投资人及战略人的招募工作。随着重整计划推进,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可能性,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平稳有序推进。
公告编号:2026-006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重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2年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