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255 证券简称:亚星3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缴费通知书的日期:2025年10月30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年10月30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山东省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收到山东省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送达的《缴费通知书》,并于2025年11月21日收到山东省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鲁0791民初646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山东同心智行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被告向原告采购车辆,原告依约交付车辆,但被告仅支付部分货款,尚欠1,106万元未支付,故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所欠货款1,106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暂计511,557.26元,合计11,571,557.26元;
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准许原告本公司撤诉。
诉讼费50,610元,由原告本公司负担。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山东省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鲁0791民初6469号之一
(二)民事起诉状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