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212证券简称:绿能慧充公告编号:
2025-070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12/5,由董事会提议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4年12月3日~2025年12月2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6,000万元~12,000万元 |
| 回购价格上限 | 8.96元/股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实际回购股数 | 871.94万股 |
|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1.24% |
| 实际回购金额 | 7119.32万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6.75元/股~8.96元/股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公司十一届二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0元/股(含)。
本次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12月10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7)。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4年12月1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2、2024年12月19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并于2024年12月20日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3、截至2025年12月2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71.9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8.96元/股,最低价6.7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19.32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内容。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5、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12月5日,公司首次披露股份回购方案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46)。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股份类别 | 本次回购前 | 回购完成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84,950,000 | 26.55 | 189,450,000 | 26.90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511,697,213 | 73.45 | 514,817,213 | 73.10 |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13,550,000 | 1.92 | 22,269,400 | 3.16 |
| 股份总数 | 696,647,213 | 100 | 704,267,213 | 100 |
注:上表“本次回购前”股份数为截至2024年12月5日数据,“回购完成后”股份数为截至2025年12月2日数据。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8,719,40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在披露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个月内完成上述用途。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的,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特此公告。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