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绿能慧充股票代码:600212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景宏益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强社区向南三区东美大厦911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1、宁波益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湖州市景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3、北海景众投资有限公司
4、北海景曜投资有限公司
5、北海景安投资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1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履行本报告书所涉及义务的能力。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 10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11
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4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5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7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9
第一节释义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 本报告书、本报告 | 指 |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上市公司、绿能慧充、公司 | 指 |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深圳景宏/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深圳景宏益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 指 | 宁波益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湖州市景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北海景众投资有限公司、北海景曜投资有限公司、北海景安投资有限公司 |
| 睿涛星源 | 指 | 深圳睿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睿涛星源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证券交易所、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除非特别指出,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深圳景宏益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强社区向南三区东美大厦911 |
| 法定代表人 | 徐益明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FTP4F49 |
| 注册资本 | 50,0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力产品、设备的研发、设计、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电力技术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从事电力项目的投资。 |
| 成立日期 | 2019年9月20日 |
| 营业期限 | 2019年9月20日至无固定期限 |
| 股东名称 | 湖州市景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联系电话 | 0371-63568888 |
| 通讯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166号信合置业办公楼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深圳景宏未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人;未设立监事会,设监事1人。具体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 徐益明 | 执行董事 | 男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 邓院平 | 总经理 | 男 | 中国 | 中国 | 无 |
| 魏煜炜 | 监事 | 女 | 中国 | 中国 | 无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湖州市景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
100.00%股权,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 企业名称 | 湖州市景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湖州市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滨湖街道泊月湾18幢B座9 |
| 法定代表人 | 徐益明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500MA2B78RF5N |
| 注册资本 | 50,0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
| 经营范围 | 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内容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成立日期 | 2019年7月31日 |
| 营业期限 | 2019年7月31日至2069年08月01日 |
| 通讯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166号信合置业办公楼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公司股东宁波益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湖州市景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北海景众投资有限公司、北海景曜投资有限公司、北海景安投资有限公司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如下:
1、宁波益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宁波益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C1611 |
| 法定代表人 | 尹雷伟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06MA2AG91405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经营范围 |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成立日期 | 2017年12月11日 |
| 营业期限 | 2017年12月11日至无固定期限 |
2、湖州市景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湖州市景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湖州市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滨湖街道泊月湾18幢B座9 |
| 法定代表人 | 徐益明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500MA2B78RF5N |
| 注册资本 | 50,0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
| 经营范围 | 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内容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成立日期 | 2019年7月31日 |
| 营业期限 | 2019年7月31日至2069年08月01日 |
3、北海景众投资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北海景众投资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金科路98号一楼X32(北海红树林小镇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 |
| 法定代表人 | 魏煜炜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500MA5PQ35X04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成立日期 | 2020年07月29日 |
| 营业期限 | 2020年07月29日至无固定期限 |
4、北海景曜投资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北海景曜投资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金科路98号一楼X33(北海红树林小镇 |
|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 | |
| 法定代表人 | 魏煜炜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500MA5PQ3E24P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成立日期 | 2020年07月29日 |
| 营业期限 | 2020年07月29日至无固定期限 |
5、北海景安投资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北海景安投资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金科路98号一楼X31(北海红树林小镇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 |
| 法定代表人 | 魏煜炜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500MA5PQ3ELXP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成立日期 | 2020年07月29日 |
| 营业期限 | 2020年07月29日至无固定期限 |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对相关资产和投资做出的相应安排。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92,269,885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7.30%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明确计划。如后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或市场变化而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股东名称 | 本次转让前 | 本次转让后 | ||
| 转让前持股数量(股) | 转让前持股比例(%) | 转让后持股数量(股) | 转让后持股比例(%) | |
| 深圳景宏 | 70,280,485 | 9.98 | 33,280,485 | 4.73 |
| 深圳景宏之一致行动人合计 | 158,989,400 | 22.57 | 158,989,400 | 22.57 |
| 合计 | 229,269,885 | 32.55 | 192,269,885 | 27.30 |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及时间
2025年11月12日,深圳景宏益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深圳睿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睿涛星源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约定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深圳景宏益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7,000,000股,转让给深圳睿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睿涛星源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协议转让后,深圳景宏益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份减少至33,280,485股,占公司总股本4.73%。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权益变动时间: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
1、股份转让协议当事人
转让方:深圳景宏益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深圳睿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睿涛星源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乙方”)
2、标的股份转让甲方同意按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及方式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37,000,000.00股股份转让给乙方,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2537%。乙方同意按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及方式受让股份。
3、股份转让价款与支付方式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股份转让的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8.2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303,400,000元(大写:叁亿零叁佰肆拾万元整)。
支付方式
(1)本协议所述信息披露之日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5,000.00万元人民币作为本次交易的定金。
(2)自各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目标股份转让合规性的确认申请且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就本次股份转让出具的确认文件或被乙方书面豁免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18,340.00万元人民币作为本次交易的第二笔股份转让价款。
(3)自股份过户日起10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即7,000.00万元。
4、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任何陈述或保证是虚假的或错误的、或该陈述或保证并未得到适当和及时地履行,则该方应被视为违反了本协议。违约方应在三十个工作日内采取纠正措施,且除应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外,还应赔偿和承担守约方因该违约而产生的或者遭受的所有损失、损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和责任。
(2)如乙方迟延付款的,应向甲方承担迟延金额每自然日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如在本协议约定的第一笔款项或第二笔款项延迟三十个工作日仍未支付的,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
(3)除因证券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地方证监局)或其他包括但不限于各
级立法、行政、司法等政府有关部门意见对此次交易产生延迟外,甲方承诺及时推进标的股份的过户和交割手续。甲方承诺自收到乙方本协议约定的第一笔款项后及时向交易所提交确认本次交易的申请材料,取得交易所的合规确认函并收到乙方本协议约定的第二笔款项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股份的过户,若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标的股份过户在三十个工作日内没有完成的,则超过三十个工作日之后每延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承担本协议下股份转让价款总额每自然日万分之四的滞纳金。如延迟三十个工作日仍未完成过户的,视为甲方根本性违约。
(4)各方中任何一方发生根本性违约的,守约方有权随时向违约方解除本协议。如甲方根本性违约的,甲方已经收到的股份转让价款应于本协议解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返还给乙方,并按本协议约定的定金金额支付给乙方。如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第一笔款项或第二笔款项支付时出现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并没收本次交易的定金。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在本报告书中披露的以外,不存在需要披露的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相关情况。
五、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转让前持股数量(股) | 转让前质押数量(股) | 转让前质押数量占其持股比例(%) | 转让前质押数量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
| 深圳景宏 | 70,280,485 | 32,275,000 | 45.92 | 4.58 |
| 深圳景宏之一致行动人合计 | 158,989,400 | 143,230,000 | 90.09 | 20.34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上市公司37,0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2537%)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转让协议》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四)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景宏益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徐益明日期:2025年11月12日
(本页无正文,为《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景宏益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徐益明日期:2025年11月12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罗庄镇龙潭路东 |
| 股票简称 | 绿能慧充 | 股票代码 | 600212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深圳景宏益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强社区向南三区东美大厦911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70,280,485股持股比例:9.98%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37,000,000股变动比例:5.25%变动后数量:33,280,485股变动后比例:4.73%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景宏益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徐益明日期:2025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