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4日以电邮和微信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14日在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427号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核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摘要及相关文件,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25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通过该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上述第3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