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或者有异议的相关说明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松、刘飞、郭静萍无法保证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董事高松、刘飞、郭静萍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议案投弃权票。其中,董事郭静萍的弃权理由为:1、半年报对于重大诉讼,包括友乾合同纠纷及琼海行政诉讼等,存在未及时披露的违规瑕疵;2、选聘董秘议案未提前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沟通,包括提名、资历以及选聘背景等;未向董事会提供浙数文化提名文件及相关佐证文件;3、针对琼海市人民政府的诉讼,诉讼方案、律师选聘等均未提前履行公司内部沟通程序、决策程序和风控程序;且起诉文件明显存在瑕疵,导致诉讼结果损害公司利益。董事高松、刘飞未提供弃权理由。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