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
南翼11层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57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45,325,425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0.5845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李群立先生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菊芳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刘建
辉先生列席本次会议。因工作原因,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提名万永兴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544,668,825 | 99.8795 | 637,400 | 0.1168 | 19,200 | 0.0037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常小宝、杜歆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