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刘燕先生因到龄退休辞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相关职务,公司法定代表人空缺,为保证公司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拟选举杨国明先生 以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身份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18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法定代 表人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由杨国明先生以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身份担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1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