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金额:合计约3,137,516.21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尚不能判断本次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公司正通过法律途径积极应诉,有信心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相关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济宁宏昌经贸有限公司
被告:山东菏泽福林热力科技有限公司
(二)审理机构:曹县人民法院
(三)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共计3,137,516.21元及延迟付款利息(以3,137,516.21元为基数,自2025年6月30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等由被告承担。
(四)基本案情
2025年3月起,济宁宏昌经贸有限公司向山东菏泽福林热力科技有限公司供应煤炭。煤炭款共计3,137,516.21元,山东菏泽福林热力科技有限公司未支付货款。
(五)银行账户冻结情况
济宁宏昌经贸有限公司申请保全,近日山东菏泽福林热力科技有限公司募投资金账户兴业银行沈阳青年大街支行422140100100091045因诉讼被冻结,目前
账户余额6731.23元,被冻结3,137,516.21元。
二、本次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
福林热力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开户行名称 | 账户性质 | 银行账户 | 截至2025年10月31日资金余额(元) | 冻结金额合计(元) | 可用余额(元) |
| 山东菏泽福林热力科技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沈阳青年大街支行 | 一般户(募投) | 422140100100091045 | 6731.23 | 3,137,516.21 | -3,130,784.98 |
三、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收购山东菏泽福林热力科技有限公司66%股权并持续投入项目建设资金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该项目已于2025年4月结项,具体内容参见《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山东菏泽福林热力科技有限公司66%股权并持续投入项目建设资金”项目结项的公告》(编号为2025-025)
案件为福林热力正常经营引发的纠纷,最终诉讼及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公司诉讼及后续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目前福林热力银行账户资金冻结尚未对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公司正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除账户冻结,保障资金安全,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