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宁科(600165)_公司公告_*ST宁科:关于股份过户完成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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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16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过户完成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本次股份过户属于执行《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导致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股份过户后湖南新合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新合新)持有公司357,142,857股股份,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后总股本的

22.10%,湖南新合新为公司控股股东,刘喜荣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被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将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5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本次股份过户的基本情况2025年11月13日,公司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宁02破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19)。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并完成股份过户后,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5-121)。

二、本次股份过户的实施情况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并顺利完成资本公积转增股票转入投资人账户事项。本次股份过户后湖南新合新持有公司357,142,85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10%,湖南新合新为公司控股股东,刘喜荣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风险提示

(一)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被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将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5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其他风险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国贸)分别被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中科新材、恒力国贸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将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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