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1证券简称:天坛生物公告编号:2025-040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坛生物”)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9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121,840,528股。根据实际发行及询价情况,公司向15名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8,734,44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8.1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39,999,994.1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425,997.42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330,573,996.69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4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18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共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已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5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
了相关职责。协议的具体签署情况如下:
公司在招商银行北京东直门支行(以下简称“东直门银行”)开立了天坛生物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10907323510904。公司已于2021年4月25日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4)。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蓉生”)、国药集团上海血液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坛上海”)、国药集团兰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坛兰州”)为公司子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成都蓉生、天坛上海、天坛兰州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菁蓉大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拓东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中央广场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与前述各子公司及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持续性公告》(编号:2021-027)。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发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化公告》(2022-044),因公司下属天坛上海存续分立为天坛上海(存续公司)和国药集团昆明血液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坛昆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云南生物制品产业化基地项目(以下简称“云南项目”)相关资产、负债以及其他相关资产由天坛昆明持有,分立完成后,云南项目由天坛昆明继续推进,云南项目实施主体变化为天坛昆明。天坛昆明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鼓楼支行(原名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十里长街支行,因开户银行迁址变更了银行名称),账号为871912543210707。公司与天坛昆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除签约主体由“天坛上海”变更为“天坛昆明”外,原公司与天坛上海、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其他内容不变(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持续性公告》)(编号:2022-048)。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12,186.3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1,895.48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项目 | 金额 |
| 募集资金总额 | 334,000.00 |
| 减:发行费用 | 942.60 |
| 募集资金净额 | 333,057.40 |
|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 | 27,621.66 |
| 减:购买的理财及结构性存款 | - |
| 加:赎回的理财及结构性存款 | - |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11,024.46 |
| 其中:现金管理收益 | 9,786.86 |
| 减:2021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 129,454.35 |
| 2022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 57,279.16 |
| 2023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 43,482.41 |
| 2024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 47,281.08 |
| 2025年上半年募投项目支出 | 7,067.72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 31,895.48 |
注: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上半年募投项目支出不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公司 | 受托行 | 账号/产品 | 金额 | 性质 |
|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直门支行 | 110907323510904 | 64.00 | 活期存款 |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菁蓉大厦支行 | 128902832010501 | 1,792.25 | 活期存款 |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菁蓉大厦支行 | 128902832010302 | 308.90 | 活期存款 |
| 国药集团昆明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鼓楼支行 | 871912543210707 | 0.15 | 活期存款 |
| 国药集团兰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中央广场支行 | 931905166410888 | 29,730.18 | 活期存款 |
| 实际存放资金合计 | 31,895.48 | — | ||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067.72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其中使用募集资金27,621.66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94.49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1433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同意公司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公司已于2021年6月完成相关募集资金的置换,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入总金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金额 |
| 1 | 成都蓉生重组凝血因子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 39,000.00 | 1,790.04 | 1,790.04 |
| 2 | 上海血制云南生物制品产业化基地项目 | 109,000.00 | 20,488.28 | 20,488.28 |
| 3 | 兰州血制产业化基地项目 | 96,000.00 | 3,320.27 | 3,320.27 |
| 4 | 成都蓉生血液制品临床研究项目 | 10,000.00 | 2,023.08 | 2,023.08 |
| 合计 | 254,000.00 | 27,621.66 | 27,621.66 | |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海血制云南生物制品产业化基地项目使用存款利息2,699.99万元,成都蓉生血液制品临床研究项目使用存款利息7.10万元,导致两个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超过100.00%。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资金用途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0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年半年度)编制单位: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333,057.4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067.72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12,186.38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 成都蓉生重组凝血因子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 否 | 39,000.00 | 39,000.00 | 39,000.00 | 1,368.21 | 38,519.94 | -480.06 | 98.77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成都蓉生血液制品临床研究项目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68.41 | 10,007.10 | 7.10 | 100.07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上海血制云南生物制品产业化基地项目 | 否 | 109,000.00 | 109,000.00 | 109,000.00 | 0.00 | 111,699.99 | 2,699.99 | 102.48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兰州血制产业化基地项目 | 否 | 96,000.00 | 96,000.00 | 96,000.00 | 5,531.10 | 72,036.51 | -23,963.49 | 75.04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79,057.40 | 79,057.40 | 79,057.40 | 0.00 | 79,922.84 | 865.44 | 101.0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 | 333,057.40 | 333,057.40 | 333,057.40 | 7,067.72 | 312,186.38 | -20,871.02 |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7,621.66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21年6月已置换完毕。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无 |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上海血制云南生物制品产业化基地项目使用存款利息2,699.99万元,成都蓉生血液制品临床研究项目使用存款利息7.10万元,导致两个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超过100.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