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龙地产(600159)_公司公告_大龙地产:关于控股子公司筹划股权收购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07年7月2日

大龙地产:关于控股子公司筹划股权收购事项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25

证券代码:600159证券简称:大龙地产编号:2025-034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筹划股权收购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收购股权事项,目前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事项和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目前不能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尚未产生营业收入。(最终具体财务指标以经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本次拟收购股权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筹划事项概述

为补充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项目储备,提升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龙有限”)与北京顺义新

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公司”)达成初步意向,拟收购其持有的北京城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60%股权。鉴于本次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目前不能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初步测算,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北京顺义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664649080F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人民币13,500万元

5.成立日期:2007年7月2日

6.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顺安路88号

7.经营范围: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物业管理;园林绿化服务;专业承包;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城发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城发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北京城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EEN5FN8F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25年3月19日

6.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仁和园二街6号院4座6层6055室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城发公司持有99%股权,北京天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1%股权

9.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经公司初步了解,标的公司成立时间较短,生产经营活动处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阶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尚未产生营业收入。(最终具体财务指标以经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四、本次收购股权事项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标的公司持有的核心资产为位于北京市顺义区顺义新城0201街区的东风商场片区项目SY00-0201-093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SY00-0201-086地块A334托幼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上述地块总用地面积为4.13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用地3.62万平方米,托幼用地0.51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6.92万平方米,包括住宅6.52万平方米、幼儿园0.41万平方米。本次收购股权事项完成后,大龙有限将取得标的公司控制权,标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次收购股权事项将扩大公司资产规模,增加权益容量,补充公司在北京市顺义区的项目储备,符合公司战略布局,有利于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经营能力。

五、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收购股权事项仍处于筹划阶段,对拟收购标的公司尚需进行进一步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交易事项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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