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东(600148)_公司公告_长春一东: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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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12

长春一东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20.50%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20.00%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是□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_91120118MA06AWLT51_□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二、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基本情况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收到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权投资公司)《关于减持贵公司股份结果的告知函》,股权投资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从20.50%变动至20.00%,权益变动比例触及5%刻度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变动前股数(万股)变动前比例(%)变动后股数(万股)变动后比例(%)权益变动方式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2900.573120.50%2830.333120.00%集中竞价?大宗交易□2025/9/8-2025/9/10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权投资公司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减持事项与股权投资公司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根据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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