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弘业”或“公司”)前期披露了与 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商旅”)的诉讼事项及判决情况。 有关上述诉讼的详情参见公司于2024 年7 月20 日和2025 年1 月7 日刊载于《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 《苏豪弘业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1)《苏豪弘业关于诉 讼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1)。
因不服相关判决,公司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苏高院”)提 出再审申请。近日,公司收到江苏高院出具的《受理案件告知书》,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再审基本情况
1.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50 号
法定代表人:马宏伟
再审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小心桥东街18 号
法定代表人:沈颖
2.再审请求
请求撤销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24)苏0106 民初816 号民事判决、南 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苏01 民终11588 号民事判决,驳回南京商旅的全部 诉讼请求。
3.再审理由
公司认为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原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两审判决结果对申请人严重不公,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现申请再审。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根据本案二审判决结果,公司已于2024 年度全额确认该事项损失,并完成相 关款项支付。因本次再审案件尚未审理裁定,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 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2 月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