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600120)_公司公告_浙江东方: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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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14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人,实参加表决董事

人,关联董事余冬筠女士回避表决。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子公司出资发起设立“东方浙药中瀛滨江医药扶摇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票,反对票

票,弃权票

票,关联董事余冬筠女士回避表决。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东方集团产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产融”)联合关联方浙江省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药集团”)、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银资产”)等发起设立“东方浙药中瀛滨江医药扶摇基金”,基金募集资金不超过

亿元。其中,东方产融作为基金管理人,并出资

万元和浙药集团全资子公司浙江汗青投资股权有限公司合资新设医药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之一,认缴

万元,认缴比例

0.2%;东方产融指定全资子公司桐乡市产融慧盈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认缴

1.192亿元,认缴比例

23.84%;浙药集团认缴

0.298亿元,认缴比例

5.96%;其余份额由中银资产等其他交易方认缴。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1)。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余冬筠女士回避表决。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13亿元,用于日常经营及债务置换,额度有效期至2026年7月20日,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借款余额不得超过借款额度,借款年利率不高于3.15%且不高于借款时点国金租赁银行借款加权平均利率,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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